基础教育科 工作职责
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、高中教育、幼儿教育、特殊教育、民族教育的德育工作、教学工作及业务方面的管理工作;负责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、学生毕业资格审定和毕业证验印发放工作;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,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测试,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。
人员分工:
张广垠: 科长 负责基础教育科全面工作。高伟胜: 科员 负责中学学籍管理、高中教育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。李 珍: 科员 负责幼儿教育、小学学籍管理工作。孙桂敏: 科员 负责初中教育、扶贫助学工作。